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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以亮:“白诗歌”刍论 |
| 作者:乌鸟鸟 日期:2008-3-23 19:11:00 |
“白诗歌”现在要出第三期纸刊了,因为我一直在“白诗歌”的“基地”广东诗人俱乐部“蹲点”,一回兄便约我写点诗歌之外的文字,欣然应命后,我还很快整理了一个提纲,涉及到我这几年关于诗歌特别是关于“白诗歌”的思考。但我一直忙于俗务,没有静下来写字。而我也清楚,我的思考也很有限,很主观,这是首先需要说明的。 “白诗歌”和“广东诗人俱乐部”论坛也不是完全对应或从属的关系,原则上纸刊以论坛作品为主,纸刊依然收入了一些在编刊时收到的自由来稿,这当然是必要的,编者只要以统一的标准取稿即可。我们即便不把“白诗歌”纸刊看作“广东诗人俱乐部”论坛的精华体现,也完全可以看作一个浓缩的代表。故下文将只提“白诗歌”这一概念。 一.打起一面旗帜也许并不重要 “现代汉语诗歌”(“现代汉诗”)本身是一个生成性概念,且有诸多有待梳理、澄清的因素,这是显然的问题。本文不可能对此展开,所以只能将立论建立在将这一总体性概念视为一个自明概念的基础上。接下来,作为子概念的“白诗歌”,自然需要一个基本的核心内涵和外延。一方面,内涵完全不具体或者外延过于广泛,都不能成立,这是每个概念之所以有效的逻辑前提。另一方面,是不是一个有生命力的命名,却又取决于概念是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因为全封闭性的概念无异于僵化和结束。因此,我理念中的“白诗歌”应是在“现代汉诗”写作语境下,既有明确艺术指向、作品风格、鲜明倾向,又有一定包容性、生成性活力的命名。换言之,即:所谓白诗歌,既有明确的、作为概念的具体规定性,它是什么,不是什么,有着清醒的主张;同时又能够体现“命名就是发现”,这里的发现不仅是对作品的辨认、归纳、整理,更应有对命名本身的再发现,对白诗歌概念的去芜存精,也就是理论上的廓清、提升。我个人认为,比较“白诗歌”的作品而言,这正是目前我们显得薄弱而需要大家一起努力的地方。 我记得一位目前非常活跃的诗人说过,经过1980年代风起云涌的诗歌运动(后来被命名为“第三代”)之后,再以某旗帜或“主义”自我命名的“流派”相号召,很可能沦为一个笑话,即滑稽而无效。1990年代是知识分子和个人化写作的天下。前者,知识分子写作其实不脱流派性质;后者,个人化写作毋宁说更指向任何写作的实质。断定流派或流派性质的写作不能成立甚或绝无根据,似也过于武断、先验。“第三代”固然有很多一夜之间诞生的“流派”和“主义”,但这不能成为嘲笑此后具有流派倾向的诗歌写作的借口,否则就不免经验主义的狭隘。 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由于思想倾向、创作方法、审美态度和艺术风格的追求,形成某种诗歌派别不仅可能,甚至也是事实。正如个人不能取消集体一样,个人化写作不能、也不应该取消流派性质的写作——我这样说,我知道是存在危险的。所以必须指出,这里的逻辑前提一点也不是“从集体出发”的意思,谁也不能指望集体提升个人,尤其是在写作这样孤独的事业上。所以,流派或准流派、泛流派,都不是个人寄生的场所。严格意义上的诗歌流派从来都是建立在共同的社会倾向、理论主张和文学纲领甚至组织形式上的,当然更重要的是要有经得起检验的作品,并与其他文学流派展开争鸣。文学史一再证明的是,流派的形成根本上还是依据于民族或时代文学的成熟和发展,而流派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天才和大诗人的诞生。流派与命名不排除共时的可能,事实却经常是有时延的,即命名具有“后命名”的性质,流派形成在先,命名的名称出现在后。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追认”性质一点也无损于流派的价值和光荣。 我所理解的“白诗歌”目前应该说还只有“准流派”的性质,而且与1990年代以来形成的所谓个人化写作并不对立。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价值观和艺术追求不可能定于一尊。在这样的大前提下,“白诗歌”倡导的“真实、纯净”、“朴素、淡雅、浅白、冷俏,意韵”、“平民视角,草根情怀”、“包容性”、“反叛性”等等,既有强调回归诗歌常识的一面,本身又包含了冲突、变异以及使诗歌得到发展的活力因子。在具体的写作实践中(“广东诗人俱乐部”论坛是为一个活生生的现场),我看到了流派性特征和个人化写作之间的对立统一,看到倾向性和包容性的艰难对话,看到叙事和抒情、抒情和冷抒情、抒情和反讽、隐喻和反隐喻以及这些因素相互之间冲突和达成平衡的意图,还看到道德追问和审美愉悦在诗人们的写作中有所侧重的追求;当然,更有口语与更广泛意义上的汉语利用上的策略或选择。这些问题必须是随着诗人们的写作一起解决的。依照我的理解,则无非是从诗人们的主体意识和文本意识两方面着手。 “白诗歌”的写作实践目前虽有一定实绩、影响和规模,但诗人们理当不自满,探索的道路还很漫长,尤其很多在场的年轻诗人依然有着很大的上升空间。作为一面旗帜,或者打起一面旗帜可能是必要的,但也许并不重要。 二. “白诗歌”的三重追求 将一种写作和其他写作区别开来的肯定不是作为共性存在的诸多方面,而是其鲜明的倾向性和富有成效的写作实践。从目前的发展来看,“白诗歌”在三重意义上表现出了自己的追求: 1.写“什么”。严格说来,写什么并不成为一个问题,写作本身意味着自由,写作无禁区。但事实一如我们看到的,问题并不是这样简单的。比如,写作伦理和生存伦理虽然自然不是一回事,但我们不时看到,某些写作者在写作中以对抗基本的生活规范和道德底线为标榜且自以为找到了某种 “先锋”的圭皋。我无意评价这种写作策略,也自奉没有保守到蔑视和拒绝任何道德追问的程度,但人性的尺度,这千百年行之有效的标准,也不是说能取消就取消得了的。在写作无禁区的前提下,我以为白诗歌坚持的尺度仍然是健康的、人性的。在“白诗歌”已出的选本中,至少我没有看到刻意给诗歌毁容、使“诗人”这一称谓蒙羞的例子。相反,在坚持以诗歌关注日常生活和内心真实,坚持以诗歌提升生活的品质尤其是精神生活的品质方面,自然、健康、言之有物而富于意蕴的作品,是为“白诗歌”的主流。 2.“怎么”写。俗话说,戏法人人会变,巧妙各各不同。“白诗歌”里不乏匠心独运的上品,本身就是技法运用的榜样。比如为中国艺术特别讲究的留白一法,在大草、丑石、小抄等人的手里就运用得相当熟练且卓有成效。姚风、晓水、一回等人的诗作基本以“说”为主,叙事性构成了作品的主体结构,但在叙事中又融入了冷抒情的成分。在解决怎么写的问题上,也就是说,如何出之以匠心而避免匠气方面,我信奉古人所谓的“技进乎道”。在诗的技艺上,我同样相信“白诗歌”选本提供后了不少成功的范本。 3.“为什么”写。从康德美学揭示出的自由美的“无用”即无功利性质开始,现代艺术越来越走向了拒绝功用、纯粹的道路。诗歌也不例外。富有意味的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商业气味日益浓厚的时代,诗人身份和诗歌本身的不断边缘化也使写作者不得不纯粹起来,因为实在无利可图。在“白诗歌”诗人群中,我不敢说所有人都超越了诗歌圈子的势利和利益图谋,至少绝大多数人近于“为了诗歌而诗歌”的纯粹。这在传统的眼光看来,似乎不无悲哀,但孰知不是幸事。当诗人们越来越只是把写诗作为一种纯然内心的需要,一类精神的超越和安慰对待时,诗歌也许更能回归其本体。当然,这样的自觉,在汉语诗歌的当下处境中,也正在成为共识。 应该说,以上简略的论述还不足以体现白诗歌全部诗人和作品的追求,就其任何一个方面都有展开和具体来谈的必要。我已经说过,这是一个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的地方。 三. “白诗歌”在当下汉诗语境里的限制 据我所知,“白诗歌”写作者群不少即为自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诗歌写作的诗人,当然也有更多稍后步入诗歌写作的更为年轻的诗人。所以现代汉语诗歌的问题,必然不可避免地就是“白诗歌”的问题。有些问题由来已久,有些问题似乎又是崭新的,这倒不是说问题层出不穷,而毋宁说是,伴随着诗歌的问题意识不断的加深和更新,限制和自由一直就是呈周而复始之势。如果说诗歌就意味着“在路上”,意味着“不可能中的可能”,那么,清楚限制之所在,也就意味着自由和超越。所以,我拟以提出“关键词”的形式,具体论述“白诗歌”在当下汉诗语境里的诸般限制。 1.日常性和口语化。与此相联系的概念还有身体性、口语化、真实、生活等或新或旧的说法。诗人于坚说:“世界在诗歌中,诗歌在世界中。”于坚如此强调诗歌的这种在世结构或者说在世性质,目的原是为了强调对所谓知识的反对。此中真义,我们且不去管它。而更多的诗人从此出发,将诗歌的在世性落脚到“日常性”和“口语化”,则明显自设下了陷阱。对此,批评家谢有顺也是有过警醒的:“普通意义上的日常生活和口语,和诗性意义上的日常生活和口语,是有很大不同的,正如口水和口语之间,也有很大不同——前者是肉体的分泌物,后者是灵魂的物质化。”他进一步强调了“写作是心灵自尊和语言自尊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原则。我注意到,在“白诗歌”诗人们的写作里,对日常性和口语化的强调也是比较明显的——至于我本人在写作中,虽然对此并无拒斥但却是有所保留和警惕的。我的认识是:古今中外,不无以日常生活题材、素材入诗而成功的范例,也不无坚定地化用口语的卓越诗人,诗歌里的日常性和口语化倾向,首先不是一个新鲜的问题;其次,要认识到口语写作与其说是降低了写作的难度,毋宁说大大加强了写作的难度。再次,必须注意到在强调日常性和口语化的一脉写作中(包括“白诗歌”在场的诗人),类型化乃至直接就是低俗化、简约化的问题也很明显。在反对了形式化和高蹈化的诗歌后,诗人们对经验的重视提升了诗歌的亲切度,但平面化、对经验的处理流于表面缺少深度的问题似也很突出。我在阅读中感受到的是,有时候诗人们的写作似乎未经心灵创造机制的打磨和综合,起码看起来没有什么亮眼的发现。是的,我们要回到生活本身,回到身心喜怒哀乐的现场。然而,那生活已经告诉我们的、我们在生活中反复经历而感觉不到意义的方面,正是我们需要以诗歌超越和照亮的所在。归根结底,我们不能回避我们写作中的精神性,它意味着改造生活的能力、发现的能力、语言创造的能力。“改变我们的语言,必须首先改变我们的生活。”(沃尔科特语)——这里,生活的含义,显然既指物质形态化的生活,更应包括精神生活的诸多方面。舍此,我看不到还有什么别的超越方式。 2.草根性。与此相联系的概念有平民性、底层写作、道德承担、疼痛感等等。其实,这个问题自新文学诞生之日就已产生。胡适们倡导的平民意识和白话文写作其实是体用不二的,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进程中也是一路高歌。在新世纪里,平民性和底层概念因为时代的峻刻和乖戾再次成为人们特别是诗人们锥心噬骨的主题,既有合理的一面,也不乏荒诞的色彩(也许荒诞正是合理的“理”)。抛开时代性因素,仅从诗歌、文学自律的角度看,这些只不过是一种对现实主义文学的话语延续,差不多还是1980年代大家起腻的问题,正是如此才不免荒诞——我们并没有走多远。正如前文所及,写作伦理和生存伦理不是一回事,写作的道德承担和生活实践里的道德承担毕竟也不一样。我曾经说过,在某些人的诗歌写作里,我只看见正义、道德、真理等等这样一些东西,使我感觉诗歌写作更其荒谬。我想说,诗歌也许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它抵挡不了坦克(希尼语)。这种写作的虚无性并不意味着诗歌无所事事,诗歌恰恰有着其“无用之用”。我不想说诗歌“为天地立言立德立心”这样的豪言,但我想我们至少可以从中得到关于纯粹和心灵自由的某些启示。再说所谓草根性的问题,不也就是“写什么”的问题吗?而写什么从来就不是问题,这在现代的诗人们看来简直不言而喻,只有缩手缩脚和不能睁了眼看的人才有这个问题。所以真正的问题其实是:写作的有效性在哪里。草根性的问题极端化就是“贱民能够开口说话吗?”(斯皮瓦克语)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一命题包含了起码两方面的怀疑:一方面是所谓弱势群体出于种种原因导致的自我取消,主要是无力、模仿、对承认的需要和迎合,导致发出的声音也不是自己的,形同某种“回声”;另一方面则是强势的拒绝以及如此一来所导致的、形同一种没有听众的自拉自唱(此点此处存而不论)。事实上,我在读了大量的所谓草根诗歌后,这样的怀疑只有加深。我读后的收获不是所谓诗歌本身的,因为从个人趣味上说,那些诗不能满足我的审美要求,我看到的是生活,我看不到诗人的想象力在哪里。在康德那里,想象力首先是“一种强大的能力,能根据现实自然所提供的材料,创造出仿佛是第二自然来”。在所谓草根诗歌那里,真实仅仅来自于现实而不是虚构,这虽然直接导致诗的直接,诗的成败直接取决于体验与发现的价值,但诗人们明显的创造力的缺乏几乎就是一个通病,言说的有效让位于言说的急切,主题大于形象,内容大于形式,思想感情高于审美创造等等几乎是随处可见。这里,我们似乎又回到了1980年代的老问题:诗要是诗。我们又面临诗的内容和形式不可分割的问题。在“白诗歌”诗人们的写作里,草根性则既有成功的探索,如宋晓贤、晓水、谢湘南等诗人的部分作品,也不乏失败、粗制滥造的题材决定论下的产物。 3.叙事、抒情、反讽。这些概念本不是并列的,只是在今天这样具体的语境下得以同时被提出。而它们的特别被提出在我看来只说明了我们时代的诗歌发展的畸形的方面。比如在古代中国,诗的“六义”“兴比赋风雅颂”提供给诗人或所展示的诗人们的思维特征是整体而有效的。当我们在1980年代论证说抒情为诗歌的根本属性和功能、而在1990年代转而强调叙事性、在新世纪又力举诗的反讽的时候,正应证了诗人们为“创新的狗”(张欣辛语)追得停不下来的症候。但诗人们似乎忘了,创新不只是剑走偏锋。事实是,不少真正的诗人其实是早已注意到现象的悖谬,开始面向整体、强调综合的写作。我这样说,并不是在批评“白诗歌”在场的诗人们忽视了诗歌的整体性思维和综合创造力的欠缺,毋宁说是提示问题的存在。我注意到部分诗人对叙事的热衷而对抒情的废置乃至拒绝(不热抒情就不能冷抒情吗?冷抒情就必须放逐热抒情吗?),而另一部分诗人一意反讽却忽视了抒情的力量,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叙事、抒情、反讽,当然不仅仅只有这些方面,可以侧重,但不可偏废。 置身“白诗歌”现场,进一步思考当然会有更多更有价值的问题值得探讨。但我同时也在一直强调,对于诗歌的谈论是困难的,能够谈论的往往还只是一些诗歌的话题,而一个诗人对诗歌越认真,对诗歌的话题往往会越不感兴趣。我也只是偶尔对诗歌的理论发生一些兴趣和探究的冲动。我的观察大于结论,我的发言出于困惑者远多于清晰者。坐而论道虽然不乏意义,诗人们在写作过程中的思考和理性超越也许更其紧迫和有价值。愿以此三段刍论就教于“白诗歌”现场的诸位诗人,亦期发生抛砖引玉之效。 2008.3.23.在武汉 |
